关于申请赴新加坡国立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时间:2004-09-24 来源:作者:
我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学生互派交流协议。根据此协议,我院和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每一学年可互派一名学生,或者每一学期互派两名学生进行交流学习。
1、申请条件: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TOFLE成绩600分以上。
2、相关费用:学生应负担除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包括:
① 住宿费:每学年约7000新元;
② 机票费:约为700新元;
③ 每学年生活费:约为6000新元;
若交流时间为半学期,则除机票费以外,其他减半。
3、申请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4、交流时间:2005年1月-2005年4月
详细内容请参见新加坡国立大学网站:http://www.nus.edu.sg/registrar/prospective/non-graduating.htm中的“Notes for Application”部分。
有意申请的同学请将相关材料递交到法学院5122办公室,联系电话:62759300
另:新元对人民币汇率为1新元约合人民币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