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校友中心学生助理招募通知
时间:2024-02-16 来源:作者:
北京大学法学院校友中心位于陈明楼一层,是学院面向教职工、校友的活动、联络和交流社区。为进一步增强校友中心的管理团队建设,提高法学院学生自立自强和自主发展能力,校友中心现面向全体学生招募数名专项学生助理。学生助理可深度参与包括学术研讨、文化沙龙在内的校友中心面向学院教师、校友举办的各项活动,获得与学院教师、校友直接沟通交流的机会。具体招募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法学院全体学生,遵循自愿、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校友中心的日常运营、场地预定等工作,参与校友中心管理;
2、根据主管老师的安排,协助组织开展校友中心各项活动;
3、每周固定时间在校友中心值班,负责日常的学院教职工、校友接待;
4、完成主管老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热爱校园文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积极、按时完成值班及其他任务;
5、能够积极、按时参加上岗前业务能力、值班纪律、礼仪等方面的培训;
6、具有学生工作经验、微信平台管理、摄影摄像、创意设计等特长的学生优先。
四、基本管理
1、对于校友中心专项学生助理,学院采取时薪制发放相应标准的劳务报酬;
2、校友中心对外开放时间为8:30—21:30,分为8:00—12:30、12:00—17:30、17:00—21:30三个班次(每个班次需提前半小时到岗交接),学生助理每周至少值班2个班次,值班期间不得无故请假、早退;
3、对于表现突出的助理,经学院评定优秀的,授予“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助理”称号;
4、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因故请假的应补齐工作量,未补齐的将不予发放相应酬劳。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本周日)中午12:00
2.申请材料的提交:【两步皆需完成,少任何一项视为放弃报名】
(1)申请材料:
① 法学院校友中心助理申请表(见附件)
② 中文简历
将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邮箱youth@law.pku.edu.cn;
(2)问卷填写:
请填写信息统计表:
https://pkulaw.wjx.cn/vm/QjImqiA.aspx#
法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