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21学年春季学期学生助理招募通知

  为促进法学院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自立自强能力,法学院将招募学生助理,为其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参与学院行政管理和组织工作。

  

一、选拔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体学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注意:学生助理与带班辅导员不可同时申请。)

 

二、学生助理职责与要求

 

  (一)协助聘任办公室开展工作,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聘任办公室老师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学生助理应根据各办公室的时间安排坐班,并按时到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在本学期未正式返校前,学生助理可依据各办公室的实际工作安排,远程参与工作。

 

  (三)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

 

  (四)按月提交月度工作报表,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工作时间:每周3-4个半天的工作时间,一般为3个半天;

 

   2、内容要求:对于“本月所从事的工作及完成情况”、“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对所在部门的建议”三项,要求填写内容完整,有条理。

    

三、学生助理管理

 

  (一)本学期招聘的学生助理名额为:教务办公室1人(最好周一上午、周五下午有时间参与值班)、法律图书馆9人、行政办公室7人(其中行政办5人、国内合作办2人)、科研办公室1人。

 

  (二)待遇:学生助理的待遇为75/半天,工作报酬每个工作月发放一次。

 

  (三)管理:

 

  1、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聘任办公室共同对助理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完成工作情况和工作效率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每学期考核一次,连续考核两次合格者,可以与法学院研究生劳动相抵。

 

  2、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助理,将予解聘。

 

  3、因故请假,必须根据各办公室安排补充工作量;不能补充工作量的,将适当扣除相应待遇。

 

  4、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310日中午12:00

 

  (二)申请材料:

 

  1、请填写信息统计问卷https://www.wjx.top/vj/teLLA4h.aspx未填写视为申请未成功;

 

  2、助理申请表(附件一)

 

  3、中文简历

 

 

请将助理申请表和中文简历的电子版于截止日期前发送到邮箱pkulawsas@yeah.net,邮件命名为“学生助理申请-姓名”。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