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北京大学2019年义务兵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国防部、教育部、北京市近期召开了2019年义务兵征集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现将做好我校2019年义务兵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所有符合征集条件、自愿报名的,具有北京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
二、征集条件
  (一)、年龄条件:
  男生:本科在校生:17至22周岁(1997.1.1-2002.12.31日出生)     
     应届毕业生:17至24周岁(1995.1.1-2002.12.31出生的)
     研究生:17至24周岁(1995.1.1-2002.12.31出生的)
  女生:17至22周岁(1997.1.1-2002.12.31日出生)
  (二)、身体条件:
  基本身体条件是: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准分子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三、征集程序
  (一)本人报名——学生本人(男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报名应征并同时到学校征兵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25)登记。兵役登记时间为1月10日至6月30日,应征报名时间1月10日 至 8月5日。女生,先到学校征兵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425)登记,网上报名时间另行通知,一般是6月底至8月5日。
  (二)学校审核——学校征兵办公室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了解、目测和谈话,综合整理情况,向海淀区征兵办公室上报预征重点对象,确定参加征兵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政审——体检时间为6月中旬(第一批)、8月上旬(第二批)。政审时间为6月下旬和8月中旬。6月底前完成第一批预定兵。
  (四)批准入伍——学校征兵办公室将政审合格的名单上报海淀区征兵办公室批准,9月1日前,海淀区正式公布新兵名单,发放《入伍通知书》。
四、大学生入伍主要优抚安置政策规定
  (一)、经济补助或补偿 。
  2年义务兵期间,本科学生不低于30.43万元各类补助和补偿。包括:北大奖励金、义务兵优待金、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部队津贴和退役金。
  (二)、复学升学
  1、升学加分。在校本科学生和本科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务义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校本科学生、本科新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并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以免予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2、研究生专项招生。在国家设立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之外,学校实行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指标和招生计划单列政策,即:在校本科学生或本科新生应征入伍、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及以上荣誉、在校期间表现优秀并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以获得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不占推荐单位指标;获得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资格的,不占接收单位的指标。原则上,学校每年为此单列的招生计划不超过5人。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提干的,报考强军计划研究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就业落户
  1、定向招聘政策。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招聘,数量分别不低于当年列入人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15%、15%和10%。
  2、北京落户。非京籍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从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以落户北京。
  征兵办公室地址:新太阳学生中心425;联系人:李纬华;联系电话:62751335,18911128248。
  5月24日(周五)9:30—12:30在新太阳学生中心北侧进行现场征兵宣传咨询,请各院系通知有兴趣的同学参加。

                   北京大学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
                       北京大学征兵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