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

2011届毕业生同学: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1年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1]16号)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海征[2011]1号)精神,2011年本市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5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士官的单位

  2011年度在本市招收士官的单位为:北京军区、空军、武警部队和公安消防部队。

二、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本区常住户口的应届、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的,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应当未婚,年龄不超过24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招收的普通高级院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三、时间安排

  6月底前,完成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定兵、与招收对象签订协议书;入伍时间从2011年8月1日起算,8月2日至10日到达部队。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

四、应征办法

  有意应征学生请于 6月20日(周一)12:00前先到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报名,学院汇总名单后统一报北京大学征兵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62756372。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