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7-2018学习成绩排名公示
时间:2018-09-19 来源:作者: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现将核算后成绩排名公示。此次公布的成绩排名情况,仅用作17-18学年法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不得他用。后续17-18学年奖学金、奖励评审将以本年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本次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计算依据如下:
1、本科生:依据教务系统出具的该学年综合绩点排序,核算成绩=综合绩点*25*0.6;
2、硕士研究生:
依据各年级同学所修的全部法学类必修课程成绩(含专业必修及全校必修课中的法学类课程)的加权核算排序,核算成绩=加权绩点*25*0.6;(研究生的成绩按等级显示,等级-绩点对照表请参考附件1:成绩对应关系表)
对于应修而少修专业必修课程的成绩排名计算:少修一门课程的,计算已修的其他专业必修的加权成绩后乘以0.9,得出最终排名成绩参与排名;少修两门课程的,计算已修的其他专业必修的加权成绩后乘以0.8,得出最终排名成绩参与排名,以此类推;
3、博士生无成绩排名,在上一学年如无任何学术违纪违规情况,学习成绩视为60分满分。博士生在奖学金和奖励的评审中主要依据为17-18学年的学术成果;
4、17级法学硕士、17级法本法硕和16级法律硕士实行的是按照专业/方向的排名方案,但奖学金的评审不当然在各专业/方向中均分名额;
5、相同分数、相同排名,成绩表中所列的顺序并不意味相同分数有前后差别。
由于各专业成绩项目较多,部分同学成绩有可能出现未录入或录入错误造成排名计算的错误,本次成绩排名公示期为9月19日—9月20日16:00,如有问题,请务必在此期间内向法学院凯原楼201学工办提交书面说明反馈(要求列明本人姓名、学号、手机、异议理由说明以及各项课程成绩),并将电子版发送至pkulawstudent@163.com.我们将进行确认后更正。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利。
对此如有任何问题,请发送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咨询,不接受任何电话及当面询问。
法学院学工办
2018.9.19
附件1:成绩对应关系表
2015级本科成绩
2016级本科成绩
2017级本科成绩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成绩
2017级法律硕士(法学)成绩
2017级法学硕士成绩
2017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成绩
【0920更新】16法硕经济法(市场竞争法)
【0920更新】16法硕商法
【0920更新】17法本国际商法
【0920更新】法学(国际经济法)
【0920更新】法学(商法)
【0920更新】法学(知识产权法)
【0920更新】国际法学
【0920更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920更新】经济法学
【0920更新】民商法学
【0920更新】16法硕电子商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