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春季学期法学院学生助理招募通知

一、基本原则
  学生助理的选拔面向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遵循自愿、公开、经济困难学生优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进步,道德品质优秀,健康状况良好;
  2、积极热诚,耐心细致,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交流沟通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4、有较强的信息收集能力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
  5、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
  6、学习成绩优良,无成绩不及格情况;
  7、能够做到工学兼顾。

三、基本管理
  1、录取人数:教务办公室12名,行政办公室4名,科研办公室1名。
  2、待遇:800元/月,每学期以5个月计算。
  3、工作时间:每周3个半天。
  4、对于表现突出的学生助理,经聘任部门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综合评定优秀的,授予“北京大学法学院优秀学生助理”称号。
  5、对于表现较差的,没有完成指定任务或迟到早退、无故请假的学生助理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入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专项学生助理,将予解聘;因故请假的应补齐工作量,未补齐的将适当扣减当月补贴。
  6、学生助理应当就所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如有违反,立即解聘,并在学院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中午11:30
  2.申请材料的提交:
  (1)纸版材料:
   ①  法学院学生助理申请表
   ②中文简历  
  将以上纸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每份材料(按照申请表在上,中文简历在下的顺序)在左上角装订后提交至凯原楼201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2755078);
  (2)电子版材料:
  请填写信息统计表 https://www.wjx.top/jq/21180954.aspx  
  注:以上材料均需在申请时间截止前提交。本岗位与学生兼职辅导员不可兼报。

                      法学院学工办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