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闫文博同学帮助流浪老人

   4月13日,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收到表扬信,该信对我院04级研究生闫文博同学热心帮助一位流浪老人的事迹表示感谢和高度赞扬。

   现将表扬信公布如下,并对闫文博同学提出表扬,希望同学们向闫文博同学学习,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月13日

                         表扬信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院:

 

    贵院04级研究生闫文博同学于 2005 3 31 日晚 ,主动帮助一位流落在京的山东籍老人,赤诚之情可嘉,关爱之情可磬。路遇同行,特向贵院反映,以弘扬我中华美德,使美好高尚的品德得予彰现。

老人基本情况(自述):

姓名:李秀英;年龄:74;性别:

户口所在地:山东菏泽 曹县小李庄

基本家庭情况:老伴多病,只有一女,女婿去世后留下三个孩子,大的14岁,小的8

老人意愿:愿意回乡,要求落实扶助政策和老龄扶助金

 

    尊敬的老师和同学们:我们认识到,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精神文明的承载者,其核心和实质是国民品格的表现。世上不存在一个抽象的社会生活,社会会生活的景象万万千千。倡导好的民族规范,从而形成一个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的优秀文化规范,同时也就构成里各民族或一个社会群体的优秀文化规范,同时也就构成了一个民族或个社会群体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各城市出现流浪人群。流落城市街头的群众多数为农村贫困地区的百姓,有些老人已是古稀之年。这些历经磨难的老人,经历了抗日战争,经历了国内革命时期,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经历了改革的磨练。他们每个人都具有坚强的意志,是我们亲爱的长辈,是我们必须給予关怀的共和国发展的历史见证人。在历史的磨难中,他们没有怕过什么,没有被困难吓倒过,为什么如今却艰难的在街头流落无人关心!为什么在祖国阳光最灿烂的地方卧倒街头而无人关怀!

 

    在此,我呼吁全社会应积极采取措施帮助这些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希望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敦促政府切实机务噩耗流落在城市街头老人们面临的困境。真正使他们“老有所依”:一有人民政府可依靠;二有好的社会素质可依靠;三有家庭亲人可依靠。

 

  “法律是最美的理性原则”。中华民族正处于昂扬勃发的改革之际,法律的完善将使国家进步付最低的成本而获得最好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成为永远推动我国发展的强大动力,并在推动的过程中使整个民族的国民品质不断上升到崭新的境界。

 

     亲爱的同学 老师们:我们每一个优秀中华儿女的奋起,将使全世界赞叹!

在历经风雨沧桑后的伟大中国,荡漾着一种激动人心的豪情;一种照耀人类进步的伟大文明,锤炼出这个民族永恒的魅力;埋藏在这个优秀民族血液里的杰出动力,必将在中华大地上放出夺目光彩。

 

文越

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