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2年学生骨干赴山东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时间:2012-02-29 来源:作者:
为了解地方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特色办案经验,学习研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模式,加强同地方团委的沟通与合作,2012年1月9日至14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组织2012年学生骨干寒假实践团赴山东进行来了为期6天的社会实践考察活动。本次实践活动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团委副书记胡超带队,实践团成员由研究生、本科生共12人组成。
出行前,法学院团委专门召开寒假实践动员会,法学院团委书记路姜男、副书记胡超出席会议。会上,路姜男老师指出,此次实践活动的首要目的在于学习,学生骨干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洞察社会、加强沟通,并且对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1月9日下午,实践团抵达潍坊市,受到了共青团潍坊市委员会的热情接待。
1月10日上午,实践团走访共青团潍坊市委员会,潍坊团市委副书记李志为出席座谈会。实践团成员围绕共青团学生工作展开经验、社会实践意义、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新面貌、潍坊特色风土人情等话题与团市委的同志展开了广泛的学习与讨论。之后,实践团一行在团市委领带下参观了潍坊市规划展览馆,多角度了解到潍坊市的城市规划和各行业领域未来发展布局。随后,实践团参观走访了位于潍坊市寒亭区的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同学们通过对年画、风筝等文化艺术的参观进一步增强了对潍坊市风土人情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了解。1月10日下午,实践团前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与法官的面对面交流,同学们着重了解了法官办案困境并且通过交流达到了教学实务沟通结合的目的。
1月11日,实践团一行前往潍坊市临朐县,对当地司法建设与城市发展进行考察。上午,实践团前往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检察文化、近期案件统计、案务公开等话题进行了交流。并与地方检察官讨论了有关再审检察建设中监督方式的实践现状、不起诉案件的比例与标准、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如何行使以及反贪局与检察院在职责上的相互关系等问题。随后实践团前往临朐县人民法院同法官们进行座谈。通过座谈,同学们对公检法系统工作协调、司法独立、当地特色办案经验等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贴近实践的了解。座谈中,实践团就法院调解机制、送法下乡的实践经验、法院对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建设、法庭审理中的执行难等热点进行了问询,听取了他们的介绍与讲解。之后,实践团成员纷纷表示,通过与这些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交流,能够更为深刻地了解公检法系统如何展开并协调工作,法律法规如何在地方发挥实效,以及普通民众如何通过司法诉讼化解矛盾、保障权益。
下午,实践团通过参观临朐县著名企业——蓝帆集团和华建铝业,研究学习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模式,并就企业文化、公司法务等内容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1月12日至14日,实践团参观了临朐当地和青岛市的特色景区,了解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加强了对当地旅游资源的认识。2012年法学院学生骨干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本次实践本着向社会学习、向人民学习的态度,深入基层,通过理论调研与实际考察了解了山东半岛地区的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此次实践活动,实践团成员们了解了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地方特色办案经验,学习研究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模式,并加强同地方团委的沟通与合作。在近一周的时间里,实践团成员们提升了实践能力,开拓了专业视野,彼此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今后的学习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增进了法学院团委学生干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同时,学生骨干们通过走出校园走向基层,更多地学习体验了与群众沟通交流的经验,更实际地体会到每项工作开展的不易,有利于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开放学习思维、创新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共青团事业的发展进步。
(法学院团委)
出行前,法学院团委专门召开寒假实践动员会,法学院团委书记路姜男、副书记胡超出席会议。会上,路姜男老师指出,此次实践活动的首要目的在于学习,学生骨干们应该充分利用这次机会洞察社会、加强沟通,并且对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有一个更为深入的了解。
1月9日下午,实践团抵达潍坊市,受到了共青团潍坊市委员会的热情接待。
1月10日上午,实践团走访共青团潍坊市委员会,潍坊团市委副书记李志为出席座谈会。实践团成员围绕共青团学生工作展开经验、社会实践意义、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新面貌、潍坊特色风土人情等话题与团市委的同志展开了广泛的学习与讨论。之后,实践团一行在团市委领带下参观了潍坊市规划展览馆,多角度了解到潍坊市的城市规划和各行业领域未来发展布局。随后,实践团参观走访了位于潍坊市寒亭区的杨家埠民间艺术大观园,同学们通过对年画、风筝等文化艺术的参观进一步增强了对潍坊市风土人情和地域文化特色的了解。1月10日下午,实践团前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与法官的面对面交流,同学们着重了解了法官办案困境并且通过交流达到了教学实务沟通结合的目的。


1月11日,实践团一行前往潍坊市临朐县,对当地司法建设与城市发展进行考察。上午,实践团前往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检察文化、近期案件统计、案务公开等话题进行了交流。并与地方检察官讨论了有关再审检察建设中监督方式的实践现状、不起诉案件的比例与标准、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具体如何行使以及反贪局与检察院在职责上的相互关系等问题。随后实践团前往临朐县人民法院同法官们进行座谈。通过座谈,同学们对公检法系统工作协调、司法独立、当地特色办案经验等方面的知识有了更加贴近实践的了解。座谈中,实践团就法院调解机制、送法下乡的实践经验、法院对干部尤其是青年干部的培养建设、法庭审理中的执行难等热点进行了问询,听取了他们的介绍与讲解。之后,实践团成员纷纷表示,通过与这些地方法院、检察院的交流,能够更为深刻地了解公检法系统如何展开并协调工作,法律法规如何在地方发挥实效,以及普通民众如何通过司法诉讼化解矛盾、保障权益。

下午,实践团通过参观临朐县著名企业——蓝帆集团和华建铝业,研究学习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发展模式,并就企业文化、公司法务等内容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

1月12日至14日,实践团参观了临朐当地和青岛市的特色景区,了解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加强了对当地旅游资源的认识。2012年法学院学生骨干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本次实践本着向社会学习、向人民学习的态度,深入基层,通过理论调研与实际考察了解了山东半岛地区的法制建设与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此次实践活动,实践团成员们了解了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地方特色办案经验,学习研究了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模式,并加强同地方团委的沟通与合作。在近一周的时间里,实践团成员们提升了实践能力,开拓了专业视野,彼此间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今后的学习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增进了法学院团委学生干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同时,学生骨干们通过走出校园走向基层,更多地学习体验了与群众沟通交流的经验,更实际地体会到每项工作开展的不易,有利于他们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开放学习思维、创新工作模式、扎实推进共青团事业的发展进步。
(法学院团委)